文教频道
中山特校创新培智教育评价体系
个别化教育护航“个性成长”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中山日报


   个别化是特殊教育的核心。(资料图片)本报记者 缪晓剑 摄

近日, 中山市第二批20个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公布,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全人·多元·个别”的特殊需要学生评价模式——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评价改革案例》成功入选。

特殊儿童个体差异显著,学习能力参差不齐,传统的试卷测评已不能全面反映他们真实的发展水平和进步程度。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从爱出发,依据国家培智新课标编制了校本“培智学生课程本位评价体系”,为每个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尊重特校学生的个体差异

“个别化是特殊教育的核心。”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主任林昌介绍,个别化教育计划能够充分尊重每个学生的发展特点,并最大限度适应学生的差异化发展,能够真正地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据介绍,通过研究实践,该校形成了一套个别化教育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即:进程监测汇报评价、学年总结性评价,并在进行IEP学年总结性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IEP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稿)》规范了全校的学年总结性评价的评价流程与评价方式。

“满足特殊需要儿童个体的特殊需求要根据个体进行特别设计进行。”《IEP理念下培智学校课程本位评估体系》的作者之一,中山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袁玉芬老师这样介绍道,一方面,不同障碍类型的学生需要的特殊教育服务是不相同的,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残疾学生,受不同个体特征的影响也会有不同的特殊需要,存在相同障碍类别不同障碍个体间的差异。不论是不同障碍类别间的差异或是同一类别障碍不同个体间的差异,均需依据个体的独特需求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提供适当的教育。因此很难单纯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对特殊儿童的发展进行科学的评价,“全人·多元·个别化”的特殊需要学生评价模式为探索适合特殊需要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了实证参考依据。

■帮助学生自信且有个性地成长

“评价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谈到评价改革时,林昌表示,教育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而对学生进行评价不应仅是留下一个分数、一个结论、一段评语、一份影像、一盒档案而已,要做好评价的“后半篇文章”,发挥好评价的诊断、改进功能,来促进教育行为的改良,以至教学相长,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

据了解,该校通过开展“IEP期末汇报评价”的形式,来评价计划实施效果。每学年末,结合教学效果自评,教师还面向由特教指导中心、学校行政、年级级长、班主任、学生家长组成的评价组,汇报每一位学生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组对教师IEP工作质量给予量化评价,引导教师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相较于评价,学校更注重学生的进步与发展,评价也成为帮助学生成长的阶梯。通过评价,老师将对学生学业发展进行精准化指导。如评价学生投掷活动目标有没有通过,重要的不是给出0分、1分、2分的评价结果,而应是通过评价活动,分析学生投掷过程中在力量、方向、速度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未达标原因,在当下或后续的教学中,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

通过评价,老师以此为契机更关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会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持续不断的评价活动,分析每个学生的发展优势和不足,整合教育资源支持学生发展。在教育教学安排中为学生规划补偿缺陷、发展潜能、培养兴趣的个性成长活动,帮助学生获得积极的学习体验,健康自信、全面且有个性地成长。同时,学校也希望能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通过对学生的评价,教师也要对应地进行自我评价,积极反思与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优化教学理念、完善教学设计、调整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走自主性、内省式的教师专业发展之路。”林昌表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