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6日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五桂山司法所近日收到了一封来自社区服刑人员梁某的感谢信。因为交通肇事被判缓刑,梁某把所有积蓄都赔偿给了受害人家属,无钱改善家里恶劣的居住环境。在五桂山司法所帮助下,多名社矫对象组成了一支特殊的“装修队”,改善了梁某的居住环境。
社区矫正对象梁某是广西人,租房居住在五桂山。今年4月9日,五桂山的社工到梁某的家中探访时,发现梁某居住在铁皮搭建的棚屋里,屋外是凹凸不平的沙石地,梁某称如遇到汛期或台风天气,屋外的沙石泥浆会倒灌入屋,女儿处于学步阶段,经常被磕得坐在沙石地上哭。
自从发生事故后,梁某的所有积蓄都赔偿给了受害人家属,已无余钱改善家里的居住环境。走访结束后,社工立即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五桂山司法所。五桂山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组织社工与工作人员一起商讨帮助梁某的方法,最后决定以改善梁某居住环境为出发点,帮助梁某渡过这段特殊时期。
近日,在五桂山司法所的组织下,由社工、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组成了一支特殊的“装修队”到梁某家中“开工”。装修期间,恰好有一位建筑专业的社区矫正对象熟悉装修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配合默契,沙石地被铺上了新“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