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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不适老”?中山检察公益诉讼助推养老院适老化改造
发布时间:2023-09-27 来源:中山日报

“得益于检察院的监督,这些天父亲住的养老院已经做了整修,长辈终于住得顺心、舒心了,作为子女的我们也省心不少。”9月26日,群众徐女士专程打电话向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中山一区检”)的检察官致谢。

事情要从今年8月说起。当时,中山一区检收到群众反映称,其父亲经常抱怨自己所住的养老院房间存在无障碍设施欠缺、护工人员不足、老人有需求无法自行解决又得不到护工及时帮助、生活起居极其不便等问题,希望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中山一区检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 通讯员供图

接到线索后,中山一区检的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对该养老机构以及同位于石岐街道的其他养老机构进行了走访调查。检察官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并非个别现象,该街道内多家养老机构普遍存在“不适老”问题,特别是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隐私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影响生活其中的老年人身心健康,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强制性规定,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中山一区检公益诉讼检察官走访养老机构。 通讯员供图

针对上述问题,中山一区检组织公益诉讼部门全面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在前期调查走访基础上,邀请石岐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及相应对口部门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监督该街道成立专门处理小组,逐项对标相关法规,监督养老机构尽快整改,并提出具体举措,列出完成时间点。据悉,目前涉案养老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法规出台后,中山一区检迅速在辖区内其他镇街开展养老院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向镇街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消灭安全隐患。目前,全市多家养老院均进行了全面修整,不仅增加了许多无障碍设施及人性化设置,硬件设施提升明显,还聘请了更专业的护理人员,使得护理流程更加规范、细致。


编辑 陈彦  二审 黄廉捷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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