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到调整首套房、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以及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9月23日晚
中山住建部门发消息称
中山跟进落地、正式执行该政策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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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研究批准,我市最新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一、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利率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当前,中山市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二、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LPR+20BP)。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3年9月21日前(不含9月21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编辑 张英 二审 周振捷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