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环境大整治丨中山一案例入选“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06 来源:中山日报

6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首届广东省十大生态环境创新案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三个率先’”案例入选其中。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省环境科学学会共同举办。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案例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其核心在于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推出实施简易程序,提升执法效率;率先建成首个地市相关专家库,提升执法科学性;率先探索惩罚性赔偿并成功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力破困局的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2021年11月,中山市成功办理了首宗启用简易鉴定评估与磋商程序的案件——中山市某建筑工程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该案件的处理不仅在全省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也体现了中山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上的创新和效率。

中山还通过“以植代偿”在市内17家中小学、幼儿园公益植树274棵,让违法企业成为生态修复的践行者,也让老百姓感受到身边的生态修复成果,有效开展“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普法宣传。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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