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海关的大力支持,让我们能够享受到主动披露优惠政策,顺利完成补缴税款,还减免了税款滞纳金,货款也及时到账!”11月7日,在拱北海关所属中山海关经办关员指导下,中山市科达报关服务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主动披露流程,压在公司关务负责人欧小姐心头已久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中山市科达报关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今年10月,中山市科达报关服务有限公司在代理报关一批进口调音台时,因工作失误,导致报关单价格申报错误,银行无法出具收款凭证。这一错误若不及时解决,不仅影响货款到账,还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严重影响代理企业的正常经营。
焦虑之际,企业想到此前参加海关针对高级认证企业举办的政策宣讲会时,了解到的87号公告(今年7月正式实施的《海关总署关于处理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山海关经办关员梁健介绍,该公告在原有的主动披露政策基础上,针对高级认证企业延长适用主动披露时限,享惠力度更大。企业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申请主动披露,能够充分享受诚信经营带来的政策红利。
在获悉企业的担忧和需求后,中山海关当天就派员向企业核实情况,并“一对一”指导企业补充主动披露资料。该企业最终因主动披露免于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级不受影响。中山海关工作人员还积极协调口岸进行改单操作,当天便完成了报关单修改和税款补缴,成功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据悉,去年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7号公告),放宽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为外贸企业提供自查自纠、守法便利通道,允许主动纠错,鼓励自愿合规,从而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中山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海关总署稳外贸工作部署,先后制定包括“持续推进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落实”在内的20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措施,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海关企业面对面”等机制,广泛开展政策宣贯,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红利。
据统计,127号公告实施以来,中山海关共受理企业主动披露申请92起,涉及进出口货值超2.2亿元人民币,相关企业全部享受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政策红利。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