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坦洲镇消防巡查员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坦洲镇阳光小学对面有一家液化石油气无牌无证充装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坦洲镇康泰派出所立即联同镇消防部门到现场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液化石油气无牌无证充装点存放液化石油气瓶共计56个,包含15千克液化石油气瓶42个(41个满气)、5千克液化石油气瓶14个(13个满气)。
经调查核实,该处充装点无营业执照、未取得液化气充装许可证,从业人员张某某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无任何燃气安全基本知识,不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执法人员联合住建部门依法对液化石油气瓶进行扣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编辑 汪佳 二审 陈彦 三审 查九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