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大学春秋假期?教育部答复来了!
发布时间:2020-10-30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66号建议,提出“增设大中小学春秋假期 建立错峰休假制度促进旅游业均衡健康发展”。

对此,教育部近日在官网公开答复称,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答复中还提及,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对假期的具体安排未做限制。

这并非教育部第一次回应与“大中小学春秋假期”有关的建议。2019年,针对“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当时教育部回应称,将认真研究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部分高校已安排春假

中国人民大学从2004年开始设置春假的制度。

学校当初设置“春假”的缘由,是为了鼓励全校学生走出校园,深入到社会一线,脚踏实地考察社会。同时,“春假”在“五一”假期的基础上形成固定的假期单元,将放假时间与“五一”假期错开,方便师生出行。教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程调整及相关工作,并不会缩短上课时间。

比如,2019年人大公布的春假和劳动节假期安排为:4月28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 

2019年,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4月初放6天春假,主题为“去赏花、去恋爱”。

该校春假与清明节假期错开,方便师生出行,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一线,脚踏实地考察社会,将生命教育、规律教育、情感教育、社会实践融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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