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公布《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第三方评估结果
中山综合得分率为93%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来源:中山日报 2016-12-14 第 8003 期 A2版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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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借鉴“两河”治理引入第三方评估的经验,日前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评估结果公布,中山综合得分率达93%,排名全省第一,这也是我市自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治水工作获全省第一。 据介绍,《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是经省政府同意实施的全省治水的纲领性文件。省环保厅于近日公布了《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估结果显示,2015年,在全省22个市(区)中,中山市综合得分率为93%,位居第一位。具体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水质改善绩效、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成效、饮用水源保护共四大类内容,评估采取了自查自评、现场核查、量化评估、意见反馈、总结提升等技术方法,我市上述四项具体指标得分均进入前十。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内河清流工程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自2012年起投入约61.23亿元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雨污分流建设。2015年全市镇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成污水主干管约55.37公里、污水支管网约183公里。期间通过建立水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建立“河长(河段长)制”、推进全市河涌综合整治等治水措施,让我市水质改善效果明显。同时积极开展沿河截污治污、河道清障清淤、滨岸景观带建设、调水补水等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水环境整治成效。 具体水质监测情况显示,岐江河达到Ⅳ类水质标准,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横门水道达到Ⅲ类水质标准,5条水道均无年均值超标项目。近岸海域监测的中山浅海渔场区和内伶仃岛自然保护区2个点位水质评价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饮用水源地全禄水厂和马大丰水厂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水质为优,各监测因子达标率均为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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