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港口镇敬老院原院长陈志祥提起公诉 来源:中山检察 发布日期: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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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原股长、港口镇敬老院原院长陈志祥涉嫌贪污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月10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被告人陈志祥涉嫌贪污罪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志祥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陈志祥,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志祥在担任中山市港口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副主任及港口镇社会事务局民政事务股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人员、虚增金额的方式,骗取、侵吞优抚、扶贫、救济等民政专项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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