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追星须谨防侵犯他人隐私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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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浪微博搜索“××明星航班”“刷关”等关键词,很多售卖各种明星航班信息的账号会跳出来,如“×××,×月×日,×地”,并要求买家加微信私聊。对此,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微博上公开发布广告,兜售明星身份信息、招揽生意,属于出售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7月23日 《北京青年报》) 明星的一举一动引人关注,尤其是一些粉丝,为了和自己喜爱的明星近距离接触,甚至不择手段掌握明星行程。而强大的市场需求,也促成了追星产业链的形成。比如黄牛在网上公开销售明星包含身份信息和航班号的信息,最便宜只需15元,最贵的则能卖到100元左右。这样的“追星市场”显然背离法律规定。 可见,追星可以,但须认清法律边界。首先,从隐私安全角度来看。根据《网络安全法》出售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视情节轻重,可被判拘役、3年以下或最高7年有期徒刑。同时,对于买家而言,收购、贩卖或者自己使用明星的这些信息,不仅有违道德,而且一旦给明星带来干扰,乃至权益伤害,也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难逃法律的制裁。 其次,从机场秩序角度来看。容易给机场秩序带来混乱,如,无论是到达出口、办票柜台、登机口、接机口,求签名、合影、拍照等,不仅让机场秩序和航班运营大受干扰,严重的甚至会造成航班延误,而且粉丝追星若“出格”还将或被列入“黑名单”。因此,机场追星虽是个人自由,但是也应该注意公共领域秩序,行为举动不能太“出格”。 再者,须多渠道堵塞明星航班信息的泄露。比如,今年7月,民航局发布《关于加强粉丝接送机、跟机现象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严防民航人员泄露明星乘机信息。同时,有的是个别明星经纪公司故意泄露信息,给明星造势提升人气,这样的做法虽不违背法律规定,但是也应注意边界,不能因一时之利而纵容粉丝“机闹”的发生。 同样,明星自身及其团队也应多加防范。比如,就有律师建议,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票,减少中间环节泄露信息的可能;不要为了自己的宣传,经常让一些粉丝去接机拍照,活动增多更容易导致信息泄露等。同时,当发现自己隐私泄露时,须及时反映、投诉、挽回,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怕麻烦或者怕得罪粉丝而纵容“贴身式”追星的疯狂方式。 事实上,追星就须有正确的方式。诚如媒体所言,追星应该成为一种对明星品质和奋斗精神的认同,而不是单纯的痴迷与明星近距离接触。粉丝追星,更应有的姿态当是“多关注作品,少打扰生活”。因此,就应该少些疯狂多些理智。尤其是,面对明星隐私泄露的相关生意,更须坚决抵制,甚至有必要借助法律武器斩断其中的黑色产业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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