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期限内廉租变免租!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调整优惠政策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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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6个项目经审核评定后入驻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成为今年第10批入驻该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记者了解到,该基地还调整了在孵企业的孵化期限及租金,孵化期内不再收取在孵企业的场地租金以及物业管理费。 孵化期限具体调整如下:在孵企业入驻满 1 年,提供就业岗位达 5 个,可延长孵化期1年;在孵企业入驻满 2 年,提供就业岗位达 10 个,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且提供就业岗位 5 个,可再延长孵化期1年。不过需要留意的是,在孵企业的入驻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据介绍,作为国家级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已入驻电子信息技术、软件开发、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各类型初创企业,今后将继续吸纳具备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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