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位上安充电桩为何这么难?
安装成本高、权责不清晰成为中山车主安充电桩的“拦路虎”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中山日报

据市发展改革局和市税务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2.3万多辆,去年1-7月,中山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较2020年同期增长176.26%,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市民青睐。然而,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一些市民在自家车位上加装充电桩却遇到了困难。

在刚刚结束的中山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梁友明提出了《关于出台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管理办法,完善私人充电桩安装》的建议。他指出,中山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员不断增多,但大部分地下车库却没有充电桩等充电设施。无独有偶,本报近日也收到了多位市民报料称,他们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准备在自家小区安装充电桩,但跑前跑后各种沟通,事情仍没着落,为何在自家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这么难?能不能装充电桩,到底谁说了算?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半个多月来,记者前后采访了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为市民拨开充电桩进小区难在哪儿、谁来管的迷雾。

充电桩难进小区到底难在哪3(2178769)-20220120105214_副本.jpg

现状  充电桩进小区困难重重

去年10月,家住火炬开发区的张先生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准备在小区君华新城自有产权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小区物业要我缴纳7000元的电力增容费,说缴纳之后便给安装。”张先生表示,他查阅过新能源车私人充电桩安装的相关政策,咨询过相关部门,并未提及安装新能源充电桩要增收电力增容费。

面对君华新城物业的要求,张先生又计划在澜溪泮岛小区自有产权车位安装。“咨询了物业后,说只能在物业已经统一安装充电桩的地方购买车位进行充电,还要按照每度电1块多的电费收取费用,自有产权车位物业则不给安装。”张先生说,“本来可以在自家车位错峰用电时充电,那时只要几毛钱,但是在物业规定的充电桩充电每度电要1元多,我觉得很不合理,于是这事情又搁浅在那里,目前只能在小区外公共充电桩充电。”

无独有偶,去年12月家住星辰广场的李先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后第二天,便前往西区供电分局咨询申请安装充电桩。该局工作人员经过实地勘查后确认小区电容量符合安装条件,并称只要物业管理方签署项目施工意见书、安装同意书后便可安装。

“难就难在这里,我与物业管理方多次沟通,虽然他们没有明确拒绝,但同意书也一直没有签署。”李先生坦言,考虑购买新能源汽车,就是为了方便、省钱,由于目前充电桩还无法安装,他每天只能去外面充电,有时碰上充电高峰期,还得辗转好几个地方寻找空桩,这一度让他非常头疼。

1月6日上午,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再次前往西区供电分局申请安装充电桩业务。他向记者展示了南方电网小程序上的充电桩申请流程说明,里面明确了所需材料包括物管方的同意书。不过当天李先生说明物管方未签署同意书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也灵活受理了李先生的申请。随后李先生致电物业管理方负责人,告知其有关部门已经受理申请,不久将来安装,问其如何表态,该负责人表示不会干涉现场施工。

真的能够顺利安装吗?万一到时候真的受到了阻拦又该怎么办?李先生心里依然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调查 30%网友表示因物管方不配合安装受阻

李先生的遭遇,家住世纪新城的胡小姐也曾经经历过。“我家是在2019年10月左右买的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我们也申请了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胡小姐回忆,起初物业管理方总是以各种借口拖着不签署同意书,直到后来向对方出示了一份2016年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方才妥协。

“办法”指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老旧小区应按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建设居民区充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就李先生和胡小姐的遭遇,日前记者就充电桩进小区的相关问题,在中山日报微信公众号发起了网络问卷,近2000名网友参与了此次投票。投票结果显示,有13%的新能源汽车车主遇到充电桩安装困难的问题,除了小区不符合安装条件、没有产权车位等客观原因外,因物管方不配合这一主观原因导致充电桩进小区难的,占到了投票比例的1/3。

为什么大量的问题都集中反映在了物管方?胡小姐认为:“就是不愿承担责任,因为没有一份政府文件来明确物业和业主的责任划分。”事实上,李先生也曾将“办法”拿给物业管理方看,但并未奏效,因为办法中仅提到物业管理方面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并没有写明必须同意。

对于“担责”问题,星晨广场物业管理方也向记者袒露了心声。对方表示,近几年充电桩的事故时有发生,而星晨广场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相关配套设施本就逐年老化,风险更大,如果安装智能充电桩之后出现了安全事故,谁来负责?

思考 政策模糊 权责不清

面对私人充电桩安装的困扰,到底有没有一份明确的文件来为大家解疑呢?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9月30日,中山曾出台过一份《中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文中指出:个人使用的充电设施,应纳入生产销售电动汽车企业的销售服务体系。生产销售电动汽车企业或其委托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应负责为用户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管理等一系列服务,保证用户正常充电、安全充电。这似乎将责任主体归结到了生产销售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的有效期仅至2018年12月31日。市发改局能源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全市仍按照广东省文件实施。

此外,该名工作人员还出具了一份2021年12月28日由广东省能源局印发的《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这份文件指出,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对申请并具备建设条件的充电设施项目,应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意见;物业管理机构拒不出具相关意见的,由当地县(市、区)住建部门督促落实。

所以,针对市民和物管方的疑虑,市发改局能源科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该自行协调安装问题,如果确实解决不了消防等技术性问题,可联系市发改局联合推动,寻找相关部门解决。该负责人也表示,后续会根据安装的实际问题,主动去理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在小区安装私家充电桩确实存在消防隐患、安全责任归属不明晰、占用公共部位、小区电力负荷不足等问题,部分物业企业也因担心上述问题而不太愿意配合安装。虽然国家、省市有出台相关文件,鼓励、支持、引导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安装建设电动车充电桩,但因具体流程指引不够明晰,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等原因,导致业主加装充电桩过程不顺畅。下一步,该局将加强与发改、消防、供电等有关部门沟通,研究我市电动车安装充电桩相关工作,配合加快出台政策文件,明晰安装具体流程、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厘清安全责任归属等问题,破解小区加装充电桩难题。

建议 明确管理主体 出台管理细则

据市发展改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建成并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的充电桩总数为4929个,我市充电桩1500米覆盖率为54.95%,3000米覆盖率为82.26%,桩车比接近1比5,显然无法完全满足车主的需求。

市人大代表梁友明建议,中山应尽快出台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管理办法,明确以下事项: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协助义务;明确有资格生产供应充电桩的企业目录;明确安装充电桩的费用及承担办法;明确充电桩设备、设施损坏的法律责任;明确充电桩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办法;明确充电桩设备、设施安装前与供电部门的协调;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到充电桩设备、设施运营,合理分配收益;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充电桩设备、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只有规则先制定好,管理主体明确了,才能推进这一工作的深入。”

针对安装私人充电桩受阻这一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也曾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应将充电桩安装规模全市覆盖,例如在停车场、汽修厂、加油站、企业、工厂、商场等各个空间,都安装足够的充电桩,让市民可以随时随地充电,不局限于小区充电。

“从安全性考虑,建议尽量不要将智能充电桩安装在老旧小区内部。”星晨广场物业管理方负责人表示,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安装智能充电桩确实必不可少,对此小区在星晨广场上找了一块开阔宽敞的地方安装了智能充电桩,可供业主充电使用,即使小区内最远的居民,也能保证10分钟内到家,后续也会考虑在征得业主的同意下,继续扩大智能充电桩规模。如果业主一定要在自有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在办理好供电部门的相关手续后,且现场电表安装、走线等符合安装条件,物业将全力配合,后续也会加强监管。但如果出了安全事故,也将由业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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