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部门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近日公示了2022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公告显示,中山19家医疗机构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被记分情形包括未按规定执行消毒制度、对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详情见下表↓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曾淑花
◆二审:朱晖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健康中山
根据省卫健部门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近日公示了2022年第一季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
公告显示,中山19家医疗机构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被记分情形包括未按规定执行消毒制度、对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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