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男子李某在大涌镇喝完酒后驾车上高速,后在珠三角环线高速三乡路段停车睡觉,所幸被高速交警和路政队员及时解救。4月18日,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05.82mg/100ml,属醉酒驾驶。
当天零点时分,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珠三角环线高速南行三乡路段的超车道和主车道分道线上,司机在路边呕吐。接警后,接处警室立即通知民警和路政赶往现场处理。
▲当事车辆停在超车道和主车道分道线上。
路政队员和民警先后赶到,只见当事小车停在主车道和快车道之间,一名年青男子正在车内睡觉,车内散发浓烈的酒气。由于车辆后方没有摆放警示标志,后方车辆行经到此时,只能纷纷紧急刹车绕行。路政和民警随即将当事男子叫醒,并将车辆移放到应急车道。
经查,当事男子李某,26岁,贵州人,珠海斗门某单位务工人员。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呼气酒精含量为95mg/100ml,达到法定醉酒标准。
据李某交代,当晚他与朋友在大涌某烧烤店吃饭饮酒至22时30分,其间他前后喝了三瓶啤酒。饭后他驾车准备回珠海,至三乡路段时因酒精上头,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停车休息。对于车停在哪里、是否安全,他表示当时头脑不清醒,一概不知。
▲李某在医院抽血检验。
民警随后将李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4月18日,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05.82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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