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日从中山军分区获悉,近日有市民举报在五桂山逍遥谷内,一家拓展训练公司正组织近百人集训,且参训者均穿着迷彩军服,涉嫌违法有关条例。
接到举报,中山军分区立即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桂山分局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现场,参加场外露天集训的小梁介绍,他们是一家公司的新员工,公司将他们送到这里来集中进行拓展训练。场地中另有40人在进行训练。这些年轻人全部穿着仿真度很高的迷彩军服,拓展中心报名处的一间玻璃屋内,还摆放着一些枪支、弹药、炮弹等仿真模型。该公司的负责人介绍:“服装是我们从沙溪镇一个同行那里租来的。”然而,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了《军服管理条例》。
根据《军服管理条例》规定,除现役军人和特定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穿着军服。“禁止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由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另外,《刑法》第375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该案目前已移交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分局处理。记者获悉,中山军分区近年来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扎实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通过成立中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基层武装部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等方式,联合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对军服制售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穿戴军服、利用军服非法牟利等行为,切实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截至目前,中山军地联合向学校、商家及服装生产销售企业派发宣传手册1.2万份,受理群众举报线索19条,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8次,查处违法销售3起,没收违法物品295件(套),查处违法招揽广告12项,约谈电商平台2家。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张倩 通讯员 蒋锡华 丘文淦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蓝运良
◆三审: 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