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二)
发布时间:2022-11-24

11月23日18-24时,我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1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个案18:居住在黄圃镇新明中路,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19:居住在三乡镇三洲工业园,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0:居住在板芙镇金澳华庭,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21:居住在南朗街道翠亨村翠怡花园,跨区域协查发现;

个案22:居住在南朗镇泮沙村南庄上街,跨区域协查发现;

个案23:途经中山、停靠在沙溪镇秀山工业区的外地货车司机,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24:居住在港口镇石特社区8组耕作区,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5:个案24的密接者,居住在港口镇石特社区8组耕作区,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26:居住在三乡镇雅居乐新城1期,跨区域协查发现;

个案27:个案26的同住家人,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28:途经民众街道沙仔村的外地货车司机,跨区域协查发现;

个案29:居住在东区万科金域中央,跨区域协查发现;

个案30:由外省抵达中山,暂住东凤镇维也纳酒店,密接筛查发现。

我市迅速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现已将以上个案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编辑 曾淑花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陈浩勤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