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屏说“食安”!共享充电宝设备化身宣传“神器”
发布时间:2023-09-19 来源:中山+

下方是一个个闪闪发光的充电宝,上方是一个笔记本电脑屏幕大小的显示屏,滚动播放着食品安全的公益宣传,前来借用充电宝的市民,忍不住停留片刻观看。这是记者9月19日在沙溪镇雀鸟轩海鲜渔村看到的一幕。据沙溪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董仁华介绍,这是沙溪镇在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推荐使用的一款食品安全宣传“神器”,在不增加经营者任何成本负担的情况下,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传播率。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我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从偌大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到电视屏、电脑屏、共享充电宝设备显示屏,再到手机屏,可谓“大屏中屏小屏”屏屏保“食安”。同时,通过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全民投票查餐厅、食品安全在身边、食品安全研学游等不同形式的活动,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树牢食品安全意识。

巧用共享充电设备
构建食安宣传站

临近饭点,沙溪镇雀鸟轩海鲜渔村的门前已排起了长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支持、我参与、我受益……”9月20日中午时分,记者在餐厅门口看到,许多正在等位的市民,被前台一台特别的共享充电宝设备发出的声音所吸引,纷纷投去好奇的目光。顺着声音望去,屏幕滚动播放的宣传视频、机身贴满的宣传微海报……无不提示着前来用餐的顾客们要注意食品安全。

共享充电宝设备的电子屏幕上,播放食品安全宣传内容。见习记者 赖彤瑶 摄

在沙溪镇超群西餐厅内,记者留意到,市民在等待充电宝弹出的时候,观看屏幕上播放的食品安全宣传片。“我是第一次看见带屏幕的充电宝设备。”市民刘女士说,这种方式比张贴在墙上的宣传海报,更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店员何女士认为,这个创新举措不仅有助于市民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更提醒商家要时刻对菜式出品做好检查,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在使用共享充电宝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食品安全知识‘充电’。”共享充电宝设备负责人谢伟表示,企业之前与市公安局进行合作,在共享充电宝设备进行防诈骗、保护个人安全等相关内容,群众和部门的反响都不错。有了先前的试用案例,企业主动联系沙溪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免费提供设备帮助宣传,将多功能电源自助设备投放至沙溪镇各类中大型餐厅中,利用其电子屏幕播放食品安全相关提示,目前已在沙溪镇200多家餐厅投放了该设备。

“既是市民的充电站,也是我们的食品安全宣传站,200台共享充电设备就是200个食品安全宣传站;我们还会借助这块小小的屏幕,推介沙溪各类美食小吃,让小屏幕发挥大作用。”董仁华表示,该设备按每月30天每天8个小时不间断播放来计算,200台设备一个月播放的时长达到4.8万小时。

“大屏中屏小屏”
屏屏说“食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全市建有学校食品快检室(点)247个,建立了覆盖全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同时,我市通过陪餐制度、开展“湿粉统一查”、全民查餐厅等方式,确保社会用餐安全。在宣传方面,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并通过多种方式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市民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部门官网和公众号等方式均可关注食品安全的宣传内容,从手机屏、电视屏,到电梯电子显示屏、户外大型电子屏、公交站显示屏等,“大屏中屏小屏”屏屏说“食安”,可以说,食品安全宣传内容无处不在。

机身张贴了食品安全宣传内容。见习记者 赖彤瑶 摄

谈及在共享充电宝设备进行食品安全宣传的灵感来源,董仁华介绍,户外大屏幕多是商业用途,在上面投放公益广告,一方面费用较高,另一方面播放时间也比较短,几乎没有不间断播放的平台,难以给市民群众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选择与共享充电宝企业进行合作宣传,先行先试,是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方式的有效做法,无成本、效应好,也没有播放限制的烦恼,市民在餐饮场所等位、用餐、聊天、逗留的时间比较长,不时会遇到手机需要充电的情况,这为碎片化、见缝插针式地宣传食品安全增设了一个新的窗口。

通过一次次的宣传,一场场的活动,市民从被动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到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这是一个“零存整取”的过程。2022年8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批准中山市创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是我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一个缩影。2022年12月,中山印发《中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提出了“建立健全五大体系、推动实施八大工程”的主要任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山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能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能更加健全、全程监管更加高效、社会共治更加多元、食品产业发展更加健康;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能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达到85%以上。要实现以上目标,还要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让食品安全意识灌输到每一位市民心中。


编辑 徐世球  二审 黄启艳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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