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首件法院监督、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的执行案件顺利完结
发布时间:2023-10-19 来源:中山+

近日,中山市首件由法院监督、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的执行案件顺利完结。在不到10天时间里,通过市第一法院的协调,一处原价值为134万元的房产,成功变现209万元。

该案被执行人何某强于2019年向贾某借款180万元,逾期未还后被申请强制执行。而何某强名下只有一处140多平方米的自建房,该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已逾期,银行也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委托大数据询价,涉案房产报价仅为134万元,可何某强欠下的两笔债务共计360多万元。如果走传统司法拍卖程序,不但作为普通债权人的贾某无法受偿,连银行的抵押贷款也未必能足额收回。为此,承办法官何浚欢决定创新执行方式,给予当事人1个月的宽限期自行处置房产。

不久,何某强传来了好消息。他找到愿意一次性出资209万购买房屋的买家。相较于司法网拍起拍价107.2万元,实际成交价溢价率近100%。

但买家担心房屋有抵押、有查封,交易风险较高,希望法院可以从中协调。因此,执行团队决定收到案款后出具变卖成交的裁定书,由买家持该文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最大程度降低买家交易风险。

在解决方案确定后的第6天,买家将款项209万元打入法院账户。何浚欢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来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解封、注销抵押及过户手续。“从打款到办好产权证只花了一个星期,真是又快又有保障!”拿到新的不动产权证后,买家对法官表示感谢。案款到账后,何浚欢马上制定了分配方案,最终贷款银行全部收回逾期贷款、普通债权人也受偿了40多万元。

市第一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继续探索“当事人自行寻找买家+法院司法变卖”工作机制,有效融合快速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积极加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沟通,尽最大努力高效兑现债权人利益。


编辑 陈家浩  二审 朱晖  三审 陈浩勤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