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晚,男子罗某和朋友在板芙镇喝酒到翌日凌晨,随后在车上睡到天亮。4月9日早上,自以为清醒的罗某由板芙镇驾车前往古镇镇,没想到在古镇镇一路口等红灯时竟然睡着了,期间小轿车自行“溜车”撞到人后都没醒。

4月9日7时16分,古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古镇镇古神公路与东兴东路路口撞到一辆电动自行车,肇事司机事发后像是睡着了,请求处置。
值班民警随后赶往现场,看到一辆桂L号牌小车停在红绿灯路口左转车道,驾车男子仍在驾驶位上呼呼大睡。据现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介绍,她骑车行至事发位置时,停在路口等红灯的白色小客车向前“溜车”,撞到了她的电动自行车。所幸车速很慢,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什么大碍,只是受到了惊吓。
看到车窗没有紧闭,于是民警将手伸进车内把车门打开,一股浓烈的酒气顿时扑鼻而来。民警欲唤醒男子,但对方好久都没反应,之后连续呼喊了6分钟左右才将男子唤醒。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当事男子酒精含量达18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后将当事男子罗某带至古镇人民医院抽血检验。

在接受后续讯问过程中,罗某称4月8日晚上11时开始,他和朋友在板芙镇一出租房内吃宵夜喝酒,持续到翌日凌晨2时才结束。因出租房较小,他便在车上睡觉直至天亮。早上7时,自以为酒醒的他驾车前往古镇镇,没想到车辆行至事发路段等待红灯时竟然睡着了。因为没拉手刹,导致车辆“溜车”撞到了前面的电动自行车。
4月10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罗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94mg/100ml,确认属醉酒驾车。目前,罗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罗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部门提醒,因酒精麻醉作用,饮酒后驾车当事人难以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并且出现困倦、打瞌睡等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千万不要酒后驾车,以免害人害己。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曾淑花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