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榄4个小区防蚊不力被扣分处罚
发布时间:2025-10-06

当前正值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为阻断基孔肯雅热、登革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链,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中山市小榄镇严格落实《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蚊媒预防控制工作的决定》,针对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展开重点排查,全力守护辖区公共卫生安全,为居民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10月5日下午,小榄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以下简称:镇城建局)对建华花园、阳光美加、丽景名筑、旭日豪庭小区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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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以上小区存在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灭蚊频次不足、未能有效清除积水和病媒生物孳生地,导致存在蚊媒传染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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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镇城建局执法人员向小区物业公司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镇城建局还发出《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对物业公司进行诚信扣分处罚,以督促其切实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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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小榄镇相关部门将继续通过严排查、促整改,持续加强物业小区的卫生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辖区公共卫生安全,为居民创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法律红线话你知!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蚊媒预防控制工作的决定

第三条 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疫情监测与应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负责小区内蚊媒预防控制,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并定期开展消杀。单位和个人应落实环境卫生责任,积极参与治理活动,发现孳生环境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对违反蚊媒预防控制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苍蝇的物质应当有容器装载并加盖,日产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四)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堵鼠洞,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者罚款:

(一)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住户堆积垃圾或者粪池、粪缸不密封而孳生蝇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单位室内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的,给予警告,并限期除害;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编辑  张英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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