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司机王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未通过的情况下,再次心怀侥幸无证驾驶微型面包车上路,行至中山市板芙镇古神公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令人震惊的是,这已是王某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交管部门查处,此次他将面临行政拘留7 日、罚款1500元的严厉处罚。
当天下午,板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员在古神公路板芙路段设点执勤,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时30分许,一辆粤T号牌微型面包车行经执勤点时,现场民警指令驾车男子停车接受例行检查。期间,当事男子王某未能出示驾驶证,核查后发现王某未持机动车驾驶证,于是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王某交代,他正申请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但目前尚未通过考试。事发当天抱侥幸心理驾车沿古神公路由沙溪镇出发前往神湾镇,没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查车。进一步调查时,民警发现王某曾于2021年、2023年两次因无证驾车先后在沙溪、城区被交警查处,并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当天,王某再次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板芙交警大队依法处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7日。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车上路,否则不仅因驾驶技术不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将受到严厉处罚。
编辑 张倩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陈浩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