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风景海岸花园二期等28个商品住宅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符合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请购房人(含已办理预告登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尽快共同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记者了解到,清单项目已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且停留较长时间未办证。公告提醒,购房人若已领取开发商提供的相关申请资料,可前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也可委托开发商统一办理。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市自然资源局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不动产经依法登记才产生物权效力,不动产权证能有效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购房群众可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申请登记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申请登记内容准确无误。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证路径、缩短办证周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购买已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预告登记,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编辑 张倩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岳才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