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宗办结!中山不动产“带封带押”也能过户
发布时间:2026-10-13 来源:中山+

10月12日,万女士名下已抵押且被查封的不动产成功过户至张先生名下,全市首宗“带封带押过户”登记业务顺利办结,这标志着不动产“带封过户”处置模式成功落地中山。

记者了解到,传统模式下,被查封的不动产需经司法拍卖处置,从评估、公告到过户往往耗时数月,且受制因素多,不确定性高。一旦流拍,需降价重拍,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预期走弱而大幅折损。对被执行人而言,债务利息持续累积,变现所得不断缩水;对购房人而言,即便竞拍成功,也可能面临欠费未清等遗留问题,难以取得清洁产权。

为破解传统司法处置路径在效率、价值实现和权利保障上的困境,市自然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同联动,探索构建“法院审查把关、公证全程监管、登记协同办理”的“带封过户”机制。过程中,由公证机构协调,申请执行人、查封债权人、被执行人及确定的买受人等各方签订协议,待购房款提存至指定账户后,出具购房人支付所有购房款意见。法院出具同意“带封过户”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查封状态下办理过户,再予以解封。

我市首笔在“带封带押过户”模式下完成买卖的房产交易,购房款项将按法院分配方案用于清偿债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此种模式在最大程度激活“沉睡资产”市场价值的同时,既减轻了被执行人的债务负担,也切实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处置效率大幅提升,产权保障更为严密,实现了资金安全闭环监管。

不动产“带封过户”模式在中山成功落地,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涉案财产处置效率的又一重要实践,为破解司法执行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难题提供了“中山方案”。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不动产“带封带押过户”协同处置机制,根据不动产处置实务需要将模式适度拓展至其他诉讼、执行阶段,并积极探索更加稳妥高效的业务办理新模式,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吴林平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查九星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