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深圳、汕尾、江门等地市的多部地方性法规施行,内容涵盖生物产业创新、海洋牧场发展、绿美乡村建设及社区养老服务等方面,以法治方式回应发展所需、民生所盼,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聚焦推动合成生物这一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合成生物产业全链条服务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对合成生物企业购买的分析验证、智能算力等研发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资助,规定检验检测事业单位应当对合成生物企业产品检验检测费用予以优惠。为加快研发成果转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中心搭建多方参与的合成生物临床研究及转化合作平台,构建跨境临床试验协作网络。
为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汕尾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明确要探索建设海洋产业园区,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集聚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海域资源,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引导涉海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同时,该《条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开展海域使用权、深远海养殖装备等抵押、质押贷款业务。
针对乡村绿美产业发展模式创新不足、资金保障有待加强等问题,《汕尾市乡村绿美条例》明确结合绿美汕尾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连带成片”示范片区规划,高质量打造乡村绿美景观带;建设森林乡村、绿美古树乡村和绿美红色乡村,科学推进海岛及沿海村绿化美化;推进绿美廊道、美丽庭院、乡村公园、田间插绿、山地增绿建设。此外,要求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种后补、贴息贷款、项目配套等方式,促进乡村绿美建设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江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要求新建城区、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旧城区及已建成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配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农村地区结合实际集中或单独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在服务供给方面,规定父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可享5天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独生子女每年累计有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非独生子女一定时间的护理假。
◆编辑:陈景蓝◆二审:冯嘉扬◆三审: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