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 监管约谈推动电力行政执法制度落地
发布时间:2022-12-02 来源: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

“在中山市发改局、镇街发改局和中山供电局的协同推进中,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位于坦洲镇、黄圃镇的四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已经得到消除。”南方电网广东中山供电局协助执法工作负责人欣慰地介绍:“横栏镇的六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的执法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有望于年底彻底消除。港口镇南中高速项目的施工单位,经中山市发改局(执法办)执法约谈后,至今未发生电力设备外力破坏事件。目前,市发改局和我们已经锁定了一批涉电违法违纪的对象和行为,计划下阶段完善相应的证据资料,推动依法合规的行政处罚程序,对类似的违法对象和行为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的执法。”

据悉,今年,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供电局积极推动电力行政执法工作,于8月8日和9月7日相继颁布了《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试行),针对外力破坏、安全隐患、窃电等违法违纪行为,明确了依法合规开展电力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为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古镇镇水体整治项目多处施工点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山供电局提前与该项目中标单位做好沟通,对该项目的施工提出相关要求,如:施工前需预先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探明地埋电缆走向,临近电力设施杜绝机械施工等。11月5日,由于该施工单位不重视、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缺位、分包单位野蛮施工等原因,导致10千伏电缆被截断造成线路跳闸,这已是近期该单位引发的第二起外力破坏事件,对电力用户的生产生活用电和供电部门的运维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在获悉该项目施工引起外力破坏导致停电事件的具体情况后,中山供电局迅速向中山市发改局(执法办)提出执法请求。发改局(执法办)在作出研判后,迅速召开了对该施工单位的执法约谈会。会议针对因施工导致的外力破坏事件进行了全面剖析和总结,强调了因外力破坏导致的停电事件需要承担的后果不限于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被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同时,对该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的管控要求和改进措施,坚决杜绝再次出现因管控缺失导致的外力破坏事件,避免因线路故障停电引发的群众群体事件。该施工单位也对做好安全管控工作进行了反思和表态,表示将按发改局的要求严格落实好现场安全管控。

《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出台后,中山供电局进一步协助和落实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相继印发了《中山供电局关于深入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协助工作的通知》、《中山供电局电力行政执法协助工作指引》(试行)和《2022年中山供电局协助电力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谋划了下一步的普法宣传计划,为协助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中山供电局将积极配合中山市发改局推动《中山市电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的颁布,明晰处罚标准,为日后的执法工作扫清制度障碍,进一步保障电力建设有序推进和电力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文:黄昭荣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