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我市立法规划项目之一。记者5月24日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该《条例》的立法有了新进展。市司法局牵头组织起草的《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于5月25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该《条例》拟确定每年11月1日为“中山企业家日”,并着重通过立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5月25日《中山日报》)
一直以来,包括中山市在内的很多地方,都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深刻看到的是,目前不少地方在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短板、堵点和难点,亟待尽快有效破题。
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此次中山市积极起草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疑就是本地优化营商环境补短板的一个积极举措和深化推进。而作为这一举措的一个特色与亮点抓手,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设立“中山企业家日”,彰显的是一个城市在精神层面对企业家的高度认可,是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努力的一次积极尝试,非常值得关注与点赞。
设立“中山企业家日”,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节日确立,但这一节日设立的提出和如果最终实施与存在,本身体现的就是地方和政府对企业家的高看一眼与尊重。而通过这一节日定时开展相关活动,展示当地企业家们的成绩和担当,则是对企业家们进一步的广而告之。直观看,这虽然表面增加的是部分企业个人的美好形象,但久而久之则升华的是整个企业家群体的光辉社会形象,非常有利于打造全社会对这一群体尊崇的社会氛围。
更重要的是,企业家是企业的核心,是一家家具体企业的一张靓丽名片。通过设立“中山企业家日”,能够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逐步凝聚和提升企业家的社会美誉度,等于无形中变相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良好形象。而这,也可能是单个企业自身通过不少努力也不一定都能够达到的效果,对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打造地方总体的优秀营商环境,这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和抓手选择。
此外,立法设立“企业家日”,也能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执行力和主动性,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发展成长和崇尚创业、鼓励创造、尊重创新的良好环境,让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更有公平感、在合法营收时更有安全感、在社会生活中更有尊严感。
事实上,关于设立“企业家日”,有些地方已经有所行动。比如2019年,深圳“企业家日”正式设立,为每年的11月1日;2020年,厦门、安徽宣城“企业家日”设立,前者也为11月1日,后者为每年春节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在当时,这些都具有典型引领作用。
但就目前看,这些“企业家日”还都属于少数,而且有的只是单纯的设立,缺乏足够配套措施的张力和厚度。而此次中山是在制定的地方营商环境条例中的一项,以法的形式确立,进而也使得这样的“企业家日”更有执行硬度,更能发挥初设的作用,因而也就更具示范意义。
尊重挂在嘴上说千遍,不如扎实落地落实一次。以法规形式确认设立中山“企业家日”,凸显的是地方打造营商环境的智慧、担当和决心,必将促进地方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升级。期待这一制度能够尽快落地,也值得其他更多地方学习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