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评论 | 理清“更高起点上”改革创新背后的辩证关系
发布时间:2022-09-16 来源:中山日报

8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对省委、省政府部署中山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作全面动员。此前的7月上旬,省委深改委公布,广东部署中山市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要求以推进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规划等一体化为重点,加快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这是继批复顺德、广州开发区、深圳、南海和东莞等5个改革创新实验区后,省委的又一重大改革创新举措,这也是全省首个以区域协调发展为主题的改革创新实验区。为更好地抢抓这一重大战略机遇,中山必须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创新,不仅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还要进一步理清“更高起点上”改革创新背后的辩证关系。

一是改革不仅要“破”,更要“合”

正如市委书记郭文海所说,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并不是一个拿来炫耀的“光环”,更是责任和使命。中山既要着眼于大湾区建设全局进行长远布局,又要在解决历史性、结构性、积累性难题的征程中奋力破局。

这里改革的“破”在于要突破制约中山发展的主要瓶颈和矛盾。以往受制于自身改革权限的不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在现有层面上得到妥善解决。而深圳在改革创新的破局中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需要中山充分借鉴相应经验。深圳作为经济特区拥有“特区立法权”,可以根据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进行变通规定,这是深化改革的法宝。不过这也是一般城市所无法比拟也无法借鉴的权限。如今,深圳被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央赋予深圳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下放综合改革试点的自主权,让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改革,率先垂范。这也就意味着在众多领域破局经验需要在更大范围内被推广复制。现在中山通过实验区建设“允许直接复制其他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已获下放的省级权限”,这就使中山具有了更大程度上学习深圳的可能。深中通道建成在即,让深圳经验更好的向西岸传递,实现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既是中山的使命,更是中山的重大机遇。所以,“破”中内含着“合”,“合”后才能更好地破”。因而中山市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中山要聚焦营商环境、产业、交通、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规划等六个方面,推动与深圳等东岸城市融合互动发展。这种“合”还要求中山加强与广州南沙、东莞滨海湾新区等重大平台联动发展,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迈向更高层次。

此外,这里的“合”,不仅指要融合珠江口东西两岸,还指要整合中山自身现有资源,使其效应最大化。一方面利用前所未有的改革权限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整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类资源,下大力气破解信息孤岛、部门壁垒、条块分割等历史性难题,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是改革创新不仅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

改革,作为一个恒常的话题常常被认为要提出新办法、新举措,所以改革往往被认为是加法思维。其实在“提质”领域,改革势必要做加法。中山要进一步提升城市吸引力,打造珠江口东岸先进产业外溢首选地,做好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现代供应链、会展、跨境电商等产业集群等转移的准备,要在公共设施、产业布局、人才建设等方面做增量改革。而在一些“增效”领域,改革则要更多地做减法,既要通过改革剔除不合时宜的做法,又要在提升功能的同时,简化流程上的繁琐。

中山所要推动的“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本质上就是要以改革促畅通,所以更要以做减法的思维解决“痛点”“堵点”问题。在降低制度的交易成本方面,中山市可以推动商事主体登记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产业升级方面的制度改革等。这尤其要中山以行政审批为突破口,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建立负面清单、精简审批流程。一要继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各类职业资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准入门槛,提升简政放权的含金量。二要推动审批事项纳入统一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法治化。此外只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治标不治本,还要改变传统上“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等方面发力,要形成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三重驱动效应。

三是改革创新不仅要“变”,更要“稳”

改革意味着对原有做法的“变化”,在学理上天然与“稳定”构成辩证矛盾,但在现实中我们却要通过改革来促进稳定,在稳定中推进改革站上更高起点。

首先从顶层设计角度看,通过改革主动求“变”是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更长久的“稳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行之有效的做法看,以实验区的方式推动改革本身就是一种求稳的创新,一方面可以降低创新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搁置争议、寻求共识,广泛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积累不同版本的地区治理经验。这次中山获批的改革权限更大更特殊之处在于“允许直接复制其他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已获下放的省级权限”,这本就是一种稳妥的改革举措。实际上就是把已经在多个试点取得的可行性经验在更大范围内的复制推广。

而从现实角度看,只有“变”得更好,才能更“稳”。建设改革创新实验区让中山享有了更多自主权,这不是简单的省级向市级分权,而是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治理服务的自主权。以往省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市级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地市级政府拥有更高的改革创新权限后,不仅能够调动积极性,将治理、融通工作更好推进,而且放开手脚后还能有更多的全局性视野,在更高起点上展开谋划改革创新,进而带来更高层次的稳定。

(作者系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副教授)


编辑  王欣琳  二审  陈彦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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