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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3000人受惠!中山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提高
来源于: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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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中山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市约有3050名优抚对象受惠! 据悉,我市此次提高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平均增幅为8.9%,主要包括: 一是提高“三属”(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 二是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残疾军人、非在职残疾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标准。 截至2018年5月1日,我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约3.3万人,其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3190人。早在2004年,我市就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得到较好解决。 目前,全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远远高于国家和省的平均标准,有效保证了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人民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同步增长。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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