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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非中山户籍大学生报名入伍,可落户中山!


来源于:中山日报
中山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将启动新政策:
中山大学院校的非中山户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在中山报名确定后,可选择落户中山。

日前,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在中山市高等院校就读非中山户籍应征入伍大学生户口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非中山户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在中山市应征报名且被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为大学生预定兵的,可自愿选择在入伍前将户口迁移至所在高校集体户,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安局制定。
◆非中山户籍大学生户口迁移到中山市后,经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享受中山户籍入伍大学生士兵同等待遇,分别由市民政局和火炬区按规定办理;未被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或批准入伍后被部队退兵的,按高校学生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已迁移户口的大学在校生士兵退役后在原高校复学的,退役安置可暂时落户所在高校集体户。
◆已迁移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的,或已迁移户口的大学在校生士兵退役后未复学的,退役安置可暂时落户在入伍前高校所在地居委会集体户。
◆未迁移户口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移至入伍前所在高校集体户或入伍前高校所在地居委会集体户,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公安局制定。

据了解,以上新政已于日前正式实施,并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进行修订完善。此前中山市相关文件规定内容与本次发布的新政不相符的,按新政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文/付陈陈 图/赵学民 缪晓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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