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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于:中山日报
市财政8年来先后拨款近1亿元帮助部队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驻地军警出动官兵8000人次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抗洪救灾工作。军民共建富有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军民共建点37个。从1996年起,我市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2003年5月,通过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检查组对我市在双拥工作中的“5个100%落实”(军队转业干部100%按政策落实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当年100%妥善安置、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项目和标准100%得到落实、当年批准随军的家属当年100%安置、军警部队干部子女入学入托100%安排进本地上等级的学校和幼儿园)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今年起,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全市24个镇区均已建立拥军优属保障资金,保障总金额达664万元。2003年市财政投入优抚事业费1300万元。目前全市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1142人,抚恤补助款做到按时准确足额发放。在乡退伍军人定补每人每月370元,增幅208%。全市享受群众优待的对象有1262户(人),优待金总额达570万元。2002年增加了119名在乡复员军人享受定补;帮助19名下岗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办理公费医疗;出资55万元为65名“两孤”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帮助64名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重建和修缮。 积极探索以自谋职业为中心内容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从1995年至2002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390名,其中城镇兵350名、转业士官44名,安置率达到100%;农村退役士兵的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95%以上。2002年是《中山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暂行办法》实施第一年,当年有22名城镇退役士兵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实行自谋职业。8年来,接收安置军休干部10人。2002年8月起,全市启动了下岗伤残军人再就业工程,解决了59名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伤残军人再就业。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2日杨晓鹏 蒋森 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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