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重要程度不言而喻,但为何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想在“心脏”上“动脑筋”。近日,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一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开出3200元的罚单。
开发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该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存在(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大队依法给予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编辑:吴玉珍◆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