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黄圃镇发布
关于全面清理整治
“三无”船舶的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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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船舶航行停泊秩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同时,为彻底清除蚊媒孳生地,有效预防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山市常态化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机制》(中农农函〔2024〕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无”船舶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公告所称“三无”船舶,是指在黄圃镇管辖水域内停泊、航行、作业的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
二、整治要求与时限
所有“三无”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前,自行将所属“三无”船舶进行拆解或转移上岸。
三、后续处理措施
对于在上述限期内未按要求自行拆解或转移上岸的“三无”船舶,黄圃镇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力量,自2025年11月22起依法予以包括但不限于拆解、统一清理、扣押和强制处置。
对强制清理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船舶扣押、看管、拆解、吊装、运输等相关费用,均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承担。黄圃镇政府保留依法追缴全部清理整治费用的权利。对拒不缴纳费用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请各“三无”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深刻认识此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服从大局,积极配合,抓紧时间自行处置,共同维护黄圃镇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和生态环境。
特此公告。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6日
◆编辑:吴玉珍◆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