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小榄镇(东升片区)一塑料厂负责人因堵塞安全出口被消防部门处以100元罚款。
据悉,消防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东升片某塑料厂生产车间两个安全出口前堆满杂物,无法通行,有的安全出口处设置了生产操作台,难以通行。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可能造成厂房内工作人员无法及时疏散,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此,消防部门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启动执法程序,对该企业负责人处100元罚款。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因接近年尾厂里近期订单比较,所以堆放太多成品在生产车间,导致货物堵塞安全出口,没想到这种做法解决了生产问题却导致了安全问题的出现。
该塑料厂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隐患存在的危险性,责令其立即整改,清除消防隐患,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并要求该场所负责重视消防工作,提高自身和员工消防安全能力。
◆编辑:徐雨君◆二审:江萍◆三审:刘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