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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幼儿园须达市一级幼儿园水平
新办幼儿园须达市一级幼儿园水平
发布时间:2012-05-24 13:49 来源:中山网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我市共有幼儿园440所,其中公办园25所,占5.7%;村办园136所,占30.9%;民办园279所,占63.4%;在这440所幼儿园中,达到市一级以上的幼儿园有90多所,等级幼儿园为21.3%。  数据显示,我市公办幼儿园少、优质幼儿园比例低,仍是困扰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按照去年出台的《中山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规定,到2013年,我市公办幼儿园比例要达到30%,优质等级幼儿园要达到35%以上。为达到以上目标,我市修改了幼儿园办园条件,要求新办幼儿园必须达到市一级幼儿园水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本网记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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