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田洪做客中山网。
有人称,贪污贿赂是“把钱装进腰包的腐败”,渎职侵权是“不揣腰包的腐败”。渎职侵权犯罪是否真的不揣腰包?中山近年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总体情况如何?昨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田洪做客中山网。据他介绍,近5年来,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案65件,涉案67人,其中有3名处级干部。案件涵盖惠民、司法、教育、财税、水利等众多领域。
●典型案例:滥权越权办事掏国家“腰包”
检察机关查办的这些案件中,渎职侵权犯罪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假借他人名义,虚报冒领补贴。如大涌镇政府原党委委员黄某平伙同他人虚设无实际经营的种植场骗取多项国家支农补贴近190万元。
二是滥用行政审批权,帮助不符合申领条件者获得农业种粮专项补贴。如港口镇农业办公室原主任吴某洪,伙同时任港口镇副镇长林某华两次帮助不具备申请国家支农专项资金条件的水产养殖场经营者刘某申请得“低产鱼塘整治经费”、“水产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经费”共计25万元,刘某取得上述经费后,均没有用于规定用途,致使上述国家支农专项资金25万元流失。
此外,还有超越职权调整控规后上报审批的情形。板芙镇规划建设办原主任许某,明知有19亩土地分割申请因不符合控规导致市规划局不批准分割,但其超越职权擅自同意土地分割规划意见,帮助办理土地分割手续,违规审批规划报建,并按小区用地要求重新调整控规并报上级审批,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造成1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从中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0万元。
●案情分析:多数渎职侵权案牵涉贪污腐败
“从我们的办案实践来看,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并非是 ‘不揣腰包的腐败’,其背后都隐藏着贪污贿赂犯罪。”田洪表示,玩忽职守可能存在“不揣腰包”情形,但检察机关办理的大多数渎职侵权案件,背后往往存在着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尤其在土地管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表现的更为突出。”
“比如有的拆迁案中,有的人根本没房子,但却有拆迁补偿款,试想,如果这个人不给拆迁办领导好处,领导为什么替他办事?再有,本来是违章建筑,拆迁中被当成临时建筑拆迁,补偿价差就是几百万。”田洪表示,这些可以肯定都存在钱权交易情况,而不是单纯的渎职问题,把渎职问题查清了,对贪污受贿就有准确判断了。
检察机关2013年办理的隐藏在省道S268中山境内沙古公路横栏段拆迁工作环节中的渎职腐败系列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原横栏镇裕祥村村支部书记黄某耀、村委会副主任梁某安等多名村委会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法向拆迁户多发放了3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我们在查处相关人员渎职犯罪时,更发现背后存在村干部索贿、分赃的受贿行为,正是贿渎交织,共同造成巨额国有建设资金的流失。”
●案件趋势:涉案领域渐扩大,受贿形式翻新
我市检察机关对案件作进一步分析发现,涉案领域正呈扩大化趋势。“渎职侵权犯罪以往主要集中在一些国土、环保等热点部门,但近5年在土地规划、涉农惠民、司法、教育、财税、水利等行业和领域都有案件发生,犯罪领域呈扩大化趋势,且多数涉及民生领域。”田洪说,据统计,在查办的65件职务犯罪案件中,有57件都涉及在民生领域犯罪,占87.7%。
其次,此类案件窝案串案多,共同犯罪现象明显。“行政权力运行需经过呈批、审核、公示、执行等多个环节的特点决定,单一犯罪越来越难,有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分工合作、共同腐败。”田洪说,从查办的65件案件来看,窝案串案有54件,占83.1%。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侵权渎职的犯罪手段花样也在翻新。“行为人在作案过程中,往往通过‘期权’交易、融资干股、顾问服务、虚设皮包公司等形式故意分割不法职务行为和获得非法利益之间的联系。”田洪说,检察机关在办理环保、国土部门的相关案件中,均发现有行贿人以送股份的形式行贿,企图通过表面合法的现象掩盖钱权交易的犯罪事实。
田洪表示,市民如果发现了身边的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可以采取走访、书信、电话(12309)、网络等多种形式举报。对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将做到优先办理、件件答复、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