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未成年人住宿,中山一宾馆被责令停业+罚款!
发布时间:2022-03-03

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对中山市三角镇一家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某强奸案中发现,中山市三角镇一家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且未依法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未询问未成年人与同住人员关系,后该名未成年人在该宾馆遭受不法分子性侵。

2021年11月,检察机关将上述线索通报公安机关。同年12月,公安机关依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涉案宾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7%发生在旅馆、宾馆、酒店、公寓、日租房等住宿经营场所。

住宿经营者不依法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不询问未成年人与同住人员的身份关系、发现可疑情况不报告等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一定程度助长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山市检察机关从2021年11月起,开展为期8个月的“守好宾馆护‘未’门”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行为。

为督促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及时、全面、规范执法,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落实对违法住宿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加强对住宿经营场所的日常巡查和整治等。

中山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并结合实际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处力度,与检察机关共同守好宾馆护“未”门。

近期,中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针对住宿经营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2年1月中旬,实地抽查了20个镇街53家住宿经营场所。通过查阅旅业系统、前台登记台账和询问服务人员等方式,检查有无落实接待未成年人特殊规定。同时,通过现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张贴宣传海报等,提高住宿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


中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实地抽查住宿经营场所。

其中,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在此次联合行动中发现1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最后,检察机关倡议广大住宿经营者加强未成年人住宿登记管理,呼吁市民一旦发现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的可疑情形,立即报警!

您的一个报警电话,可能挽救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和一个孩子的美丽人生!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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