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将修订
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中山日报

中山网讯  记者11月29日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政策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包括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征求意见稿共四个部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扶持措施、附则。

工作目标方面,从原目标培育营业收入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200亿级2家”拟修改为“300亿级2家”,其余目标不变。即:力争到2025年,培育营业收入500亿级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1家,300亿级2家,100亿级以上10家,50亿级以上30家。

征求意见稿对龙头骨干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修改。新增一个认定条件,即: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达2亿元以上。

此外,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明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亿元以上,或上年度财政贡献5000万元以上,择优纳入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库,培育企业在库总数10家左右。

征求意见稿还将“技术改造专项”修改为“数字化智能化专项”。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认定,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建设,对企业使用“数字贷”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对设备奖励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

另外,提供管家式服务拟修改为直通车服务,将以“马上办”“行走办”方式,用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的各项困难。

此次公开征集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据悉,2020年5月,我市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在两年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次拟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条文,进一步推动我市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


  识别二维码看征求意见稿原文

记者 黄凡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