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04 来源:中山+

近日,中山市发布《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省首个由地级市颁布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诸多特殊的挑战。中山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经过充分调研、精心打磨,制定出台了《条例》。

《条例》创新工业固体废物环境治理模式,在市级层面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以解决我市面临的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足、设施选址难、危险废物转移风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利用物联网的信息技术做优智慧监管,使面广量大的工业固体废物得到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是《条例》的一大特色。《条例》规定,重点单位应当在重点场所安装、配备智能化的视频监控、计量、打印等设备并与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工业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应当电子化管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污泥的运输轨迹应当实时上传等。为提升监管效能,《条例》还明确了可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巡检、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开展监督管理和取证;提倡利用非现场检查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减少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的打扰。

《条例》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上也实现了突破,将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实现转移过程的全流程监管。对于一般工业污泥,由于近年来跨区域非法倾倒事件时有发生,《条例》对其运输过程作了专门规定,实行全过程卫星定位轨迹跟踪。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中山市将按照新出台的《条例》要求,稳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深化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指引、指南,引导企业守法经营。此外,为配合《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节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包装指南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工作指引将于4月底前陆续出台。

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编辑:龙慧◆二审:陈吉春◆三审:周亚平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中山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山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来源”为“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中山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山网联系。
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60-8823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