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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3年清明节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时间:2023-03-29

3月29日,中山市举行2023年清明节祭扫专题新闻发布会,就统筹做好全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介绍相关情况,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实现平安清明,和谐清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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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中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锦松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023年清明节临近,预计今年我市市民现场祭扫意愿强烈,各祭扫场所人流车流密集。为更好服务市民,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营造平安、文明节日氛围,今天我们召开清明祭扫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为大家介绍今年我市清明祭扫工作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  吴苑菲女士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  李凯明先生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森林防护科科长  陈伟荣先生

首先,有请吴苑菲女士为大家介绍今年我市清明现场祭扫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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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在这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了殡葬场所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并由民政、宣传、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朋友度过一个平安、文明的清明节日。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今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现场祭扫工作有关安排:

第一、实行预约制。今年清明期间,预计我市各祭扫场所人流车流巨大,为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清明我市各祭扫场所采取预约、错峰方式进行。此前,我局已发布有关祭扫倡议、祭扫预约安排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其中,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仙鹤园等主要祭扫场所可通过网络预约。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我们保留了电话预约渠道,有需要的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中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其余各殡葬服务机构也将陆续公布清明祭扫安排。需要现场祭扫的市民朋友,请尽早做好安排,提前预约祭扫时间。

第二、开通接驳公交。今年清明期间,市民政局继续在便民服务举措上发力,会同交通部门开通了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公交接驳路线,供有需要的市民免费乘坐,全力减轻市民祭扫出行压力。

其中,市殡仪馆将开设清明专线,第一条线路为:中山体育馆(兴中体育馆)东门至市殡仪馆;第二条线路为:市第一中学初中部至市殡仪馆两条往返公交接驳专线。

市福荫园公墓将开设清明专线,第一条线路为:福荫园接驳A线“火炬国际会展中心-福荫园”;第二条线路为:福荫园接驳B线“中山体育馆(兴中体育馆)东门-福荫园”;第三条线路为:福荫园接驳C线“玉泉路北-福荫园”。

市民朋友可通过关注“中山民政、中山福荫园”微信公众号,获取公交接驳的具体站点及路线图。乘坐接驳公交车前往市福荫园公墓祭扫的,不用在网上预约。

第三,骨灰不取出拜祭。鉴于市殡仪馆场所条件限制,为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今年清明期间馆内骨灰将不予取出拜祭,不提供、不摆放拜祭台。市民可凭《骨灰寄存证》有序进入骨灰楼瞻仰。其余各祭扫场所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拜祭要求,并适时公布。

第四,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当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文明、安全、有序成为我们清明节日的主旋律。全市各祭扫场所严禁烟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要求。在此,呼吁市民尽量不带或少带祭品前往,提倡居家追思、敬献鲜花等无烟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做到轻车从简,祭完即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崇尚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理念,坚决抵制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谢谢!

主持人:区锦松

感谢吴苑菲女士。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请在座的记者提问前先举手示意。

媒体问答

中山广播电视台:请问公安交警部门今年清明期间在道路交通组织方面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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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  李凯明先生:

为保障清明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有序和畅通,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根据今年清明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了《关于2023年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事项的通告》,接下来将对外发布。特别是针对每年人流量最大的市殡仪馆和市福荫园公墓,主要采取了临时交通管制和增设临时停车区两方面措施。

一是对市福荫园公墓周边的环茂路、玉泉路、莆引路、福荫园大道等4条道路部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时间为4月5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9日、30日(共8天)的7时至17时(管制措施和结束时间将根据当日祭扫现场及周边交通管理需要动态调整),采取的措施有单向行驶、禁止右转和路边禁停车辆等,具体管制措施请查看接下来交警部门对外发布的《关于2023年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组织和管理事项的通告》。

二是增设临时停车区。4月5日至5月1日每日7时至17时,在市殡仪馆外围的兴文路(即市殡仪馆正门路口至博爱医院2号门路段)和沙石公路(即市殡仪馆正门路口至沙石公路与公园路路口路段)的部分路段两侧最右侧车道增设临时停车区,供祭扫群众有序顺向临时停放车辆。4月5日、8日、9日、15日、16日、22日、29日、30日(共8天)的7时至17时,在市福荫园外围的东镇东一路、玉泉路和祥富路的部分路段两侧增设临时停车区。

针对我市其余殡葬服务机构,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政部门清明祭扫工作的安排,参照以上的工作措施,实施“一点一方案”和提前部署警力,并根据祭扫现场及周边交通管理需要,动态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群众前往祭扫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同时,我们还呼吁广大市民群众,扫墓祭拜要提前关注天气和合理安排祭扫行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需驾车前往,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服从现场民警指挥。

中山日报:清明节上山扫墓可以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炮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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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森林防护科科长  陈伟荣先生:

不可以。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和规定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高火险期的通告》规定: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全市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中山日报:如果不慎失火烧山将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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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森林防护科科长  陈伟荣先生: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另外,《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主持人:区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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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媒体朋友提问,感谢两位发布人的回答。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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