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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时间:2023-04-27

4月27日,中山市举行《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有关内容,介绍我市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举措,并就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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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朱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中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今年2月,我市出台政府规章《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办法》有关内容,介绍我市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举措,并就政务服务的融合发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市司法局局长                            王跃飞先生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梁宏韬先生

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谭文辉先生

小榄镇副镇长                            司徒兆宙先生

首先,请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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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和相关部门一起与大家见面,下面,我代表中山市司法局介绍《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办法》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价值导向、发展道路、重点任务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地方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的有力举措,十分及时、很有必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中山将制定政府规章《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纳入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3年2月1日,《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十六届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月8日以中山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公布,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七章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六大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概念,将公共法律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两类。二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大平台”的建设规范,对运用以及与其他平台的融合发展提出要求。三是规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实施标准、责任单位以及拓展方向。四是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及管理制度、与其他部门建立协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五是规定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供给、律师和公证执业保障、人才引进和培养、志愿服务等方面,予以经费、信息共享、制度、机制和激励措施等保障。六是规定从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考核评价、行业自律等方面,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办法》主要亮点

(一)明确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办法》第一条开宗明义明确立法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规定由市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法律服务人才资源,通过成立法律服务团等方式,参与重大经贸活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突发事件等,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风险预防化解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办法》规定为推动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在中心城区、翠亨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集法治宣传、法治研究、法治教育、智慧法务、法治文化交流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集聚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和规范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办法》将公共法律服务定义为由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为满足各类主体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办法》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设置及各层级实体平台服务内容,明确了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服务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完善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使公共法律服务更加精准服务各类社会群体。《办法》规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以及其他相关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统筹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办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查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无偿向社会公众提供。规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应当优先向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群体等特殊群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

(四)明确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拓展方向,鼓励不断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办法》鼓励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商事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单位和个人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研发、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特色法律服务品牌,向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办法》鼓励和支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或者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风险预防化解等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和支持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外国际贸易展会和重大经贸活动中,为涉外经济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拓境外法律服务市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办法》总结了中山市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实践经验、巩固了改革成果,《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活动开展得到规范指引,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细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建设现代化中山建设贡献法治智慧!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朱江

谢谢王跃飞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媒体朋友先举手示意。下面开始提问。

媒体问答

南方日报:请问《办法》出台后,我们将如何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山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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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  王跃飞: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永远在路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基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容升级不断完善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及管理机制,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站,整合开发公证服务点等平台阵地,进一步促进公证、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社会服务、诉讼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对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针对性。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大力推广“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中山复议”“中山智慧法援”等微信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运用新技术,优化升级“中山智慧存证”,面向社会提供24小时电子证据安全存储、取证维权、在线公证等智能化服务,让公共法律服务更贴心。

二是进一步优化资源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持续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展示活动,编制《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手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多下沉基层。创新推出法治惠民实施项目,开展“乡村振兴·法治护航——百村千企万家”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围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供给,深化“法企同行”“法惠民生”等品牌活动,拓展法律援助、公证等对象、服务范围,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性。深化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探索实现法律援助深圳中山“两市通办”,为群众提供就近优质法律服务。深化公证在服务制造业、金融业、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运用,积极探索在线金融、房产“带押过户”、遗产管理人等新型公证业务模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保障,持续提升我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数量。持续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在目前1083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今年再培养至少500名。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千所联千会”长效合作机制,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大力发展我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积极搭建平台,推动涉外经贸企业与律师法律服务对接,以精准化、常态化方式打造中山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失信惩戒等机制,进一步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羊城晚报:请问公共法律服务是如何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未来又将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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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梁宏韬:

感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为牵引,通过政务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创新,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重点有以下三个成效:

一是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延伸。在全国首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大厅”,为市民提供立案、保全、司法救助等十多项服务;设立诉前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实现了政务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支持公证服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和坦洲镇政务服务中心,更好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办理公证咨询、办证等公证业务。  

二是有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线上办”转变。在“粤省事”上线法律服务专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委托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指尖办”。在翠亨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启用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设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就近办、视频办”。

三是将12348法律援助中心热线整合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企业群众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得到拓展。

未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切入,找准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的结合点,推动两大领域服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赢。同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的综合应用,通过加强数据对接及开放治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加速,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政数力量。

中山日报:请问围绕全市高质量发展,小榄镇今年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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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榄镇副镇长  司徒兆宙: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全市坚持制造业当家,小榄镇市场主体数量多,服务好企业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保障作用,2023年,小榄镇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多项举措,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增设涉企服务窗口。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设企业快速办理窗口,为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优化常态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二、深入开展涉企法治体验。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鼓励支持律师和律所开展“法治体验”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补齐小微企业法务短板,组织律师走访排查企业矛盾纠纷、运营风险点等,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帮助企业解难题、防风险。

三、积极搭建涉企服务平台。依托小榄商会,于2022年12月19日挂牌设立中山市北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山市北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中山北部镇区海内外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安全防范、风险化解、纠纷调解等综合服务。北部涉企(涉外)中心作为小榄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每月派驻法援律师值班服务的基础上,以“惠企助企促发展”为主题,开展企业需求调研、联合走访企业、法律沙龙等活动。一是制定线上《小榄镇商会会员企业法律需求信息登记》调查问卷,结合线下走访调研,共收集到企业8大类共性法律服务需求,包括一般民事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债务纠纷、供货纠纷、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税务、劳动用工等。二是结合商会走访企业计划,组织律师上门为企业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公证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目前已走访会员企业50家,现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23次。三是结合企业共性法律服务需求,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法律沙龙。本月已举办“如何签好一份劳动合同”培训沙龙,计划7月举办“经济合同纠纷解说”专题讲座,10月举办“知识产权知多少”专题讲座,12月举办税法互动沙龙活动。

广东广播电视台:请问市工商联在共同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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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副主席  谭文辉: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市工商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改革“头号工程”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工作合力,联合相关单位,助力中山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一、横向强强联合,落实民企司法保护。市工商联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质性推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和工作协同,夯实法律服务组织基础,拓展法律服务途径,丰富法律服务形式,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成立全省首个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办公室,设立24小时专线服务电话。畅通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渠道,推进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不折不扣落实。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共建沟通联系合作机制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国工商联沟通联系合作机制典型事例。

二、纵向层层推进,畅通维权服务网络。市工商联落实市委打好政务服务牌的工作要求,全力打响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攻坚战,让企业维权“像网购一样方便”。下属事业单位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对接省工商联“广东省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粤商通智慧平台”,成立中山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市、镇工商联系统人民调解全覆盖,针对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多为企业雪中送炭。推动各商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9个,诉调对接工作站4个,并协助4家商协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灵活、高效的调解方式,通过司法途径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以司法效力。多方面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常态化渠道。

三、线上线下结合,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市工商联推进市委打好惠企政策牌的工作决策,满足企业在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以最大力度扶持企业发展。市工商联联合多部门开展普法,以论坛、宣讲、沙龙、培训、“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形式举办法治宣传活动100多场,积极引导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以法兴企,为实现中山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主持人: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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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关系,记者问答环节就到这里。如有进一步想了解的内容,会后请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一直以来,中山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覆盖城乡全业务、全时空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法律服务需求,助推全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此,希望记者朋友们持续关注中山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宣传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共同努力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编辑:龙慧◆二审:郑沛锋◆三审:周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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