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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救助管理站简介
发布时间:2022-06-13 来源:​中山市救助管理站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前身为中山市收容遣送站,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2003年国务院颁布381号令,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建立起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和主动救助”为原则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实现了收容遣送向救助管理的历史性变革。为适应形势的需要,2012年投入二百万元拆除隔离性的铁栏杆,清除“监所”痕迹,按照现代救助模式进行改造,全面实施关爱性救助服务。

中山市救助管理站位于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延长线(市儿童公园3号线),占地面积28.31亩,总建筑面积4186.62平方米。隶属中山市民政局管理,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行模式,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和管理教育股和未成年人保护股。2020年5月把2007年8月增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更名为中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增加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9项职能。业务、管理教育2个股实行“三班倒”24小时工作制,站内现有救助人员床位50个,实行男女分区管理。

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中山市辖区内符合救助对象规定的求助人员进行接收、管理和教育等,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等。负责中山市辖区范围内临时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救助保护工作。2003年成立至今已经接收救助人数达48226人次(其中未成年人5501人次),2020年起救助3468人次,近年来重点工作侧重寻亲返乡,自2019年底广东省开展寻亲送返工作以来,我市共为184名“无名氏”找到身份信息并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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