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这种只以计算机数据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中的“货币”,第一次得到了法律认可。日前,美国一名联邦法官表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或一种形式的资金”,因此适用于美国的相关法律。对于这一表态,比特币的玩家认为,这不仅将使得比特币纳入真正的资金监管,也成为比特币真正走入大众生活的开端。 被计算机技术高超的“极客”所创造和追捧的比特币,只以计算机数据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中。但近年来,比特币开始逐渐进入大众生活,在某些领域甚至可以直接取代流通货币,可以买咖啡,在网络上消费。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原告对基于比特币的大规模欺诈活动提起诉讼。案件的被告方名为“比特币存储信托”,这是一个基于比特币的对冲基金,但一直被外界怀疑是一场骗局。该基金于2012年8月关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上月正式对该基金创始人特雷顿·沙弗尔提起“庞氏骗局”指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沙弗尔为比特币存储信托筹集了至少70万比特币,按照基金运行期间,即2011年至2012年的比特币平均价格计算价值超过450万美元。 在法院发布的备忘录中,法官阿莫斯·马赞特就法庭是否对本案具有裁判权作出了这样的陈述:“目前法庭面临的问题在于,本案中比特币存储信托的投资是否是美国证券法中定义的证券。沙弗尔认为,这一投资不是证券,因为比特币并非金钱,因此不受美国的任何监管。沙弗尔同时认为,他的交易全部基于比特币,并不涉及资金转手。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则认为,这一投资包括投资合同和票据,因此属于证券。” 很明显,比特币可以作为货币使用,购买商品或服务。沙弗尔也表示,比特币可用于支付个人生活费用。比特币的唯一限制在于,只有有限的场所可以接受这种虚拟货币。不过,比特币也可以被兑换为现实货币,例如美元、欧元、日元和人民币。因此法院就此判定,比特币是一种形式的资金,投资者对比特币存储信托的投资是一种资金投资。 北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