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网友:以“听朋友说”“求证”“求扩散”等方式发布谣言信息违法
女生晚上外出被犯罪分子强行拖走实施犯罪?谣言!
昨日,市公安局针对微信朋友圈盛传的《中山夜归的你要小心!拐带犯罪集体的恐怖内幕》的消息,在微信上辟谣。公安部门分析,如今微信公众号竞争激烈,一些自媒体为增加点击量获得广告商的青睐,不惜购买阅读量、“买赞”。有的甚至翻出网上流传许久的虚假信息、谣言等内容,稍加修改后利用微信朋友圈内相互间信任度较高这一特点,来吸引网友点击阅读。尤其要提醒广大网友,以“听朋友说”“求证”“求扩散”等方式发布谣言信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是不实报道,那么这篇报道的出处是哪里?据了解,早在2012年,这篇虚假报道便在网上流传:内容与中山这篇一模一样,2013年天涯论坛也有好事者“冒死揭秘”了这篇文章,他们认识的同样是犯罪集团的人,随后各地方的版本出来了,许多城市纷纷躺枪,除了标题的地方名,文章内容一模一样。
转发谣言同属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提醒市民,目前公众已渐渐认识到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谣言等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朋友圈内的都是朋友同事,有时候在个人微信朋友圈随意转发只是“举手之劳”,但公众很难核实朋友圈内消息真实性。一些危言耸听的虚假信息传闻正是利用着朋友圈的这一特点在圈中被随手传播。
另外,还要正告那些为达到营销目的不惜发布虚假报道、谣言的管理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中山公安表示,“网络有秩序,网言须合法”,不要为了增加网上人气和知名度而触及法律的高压线。自觉维护网络秩序,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要发布虚假、谣言信息。
自媒体恶意营销逐个数
哗众取宠型
细数下来,这些博取眼球的信息不外乎几种类型:第一种:哗众取宠型,其中又以《所有人都在看》、《转疯了》、《是中国人就转》这几种标题最为典型,点击进去,不过是片言只语的心灵鸡汤。中山公安分析,以上内容的特点是,文章内容没多少“干货”,于是标题有多夸张取多夸张,封面图片有多抢眼球就多抢眼球,断章取义,无所不用其极。目的是要做到让你忍不住点击进去看看,达到增加其阅读量的目的。
虚假报道型
还有些营销者本身没多少创意,又希望吸引阅读,竟不惜发布虚假报道,甚至发布谣言,这就十分可恶了,比如像《中山夜归的你要小心!拐带犯罪集体的恐怖内幕》这种在互联网上存在多年的虚假文章,一些公众号经营者为博取阅读量,又拿到朋友圈内大肆转发,不可谓不可恶。
爱心接力型
另外,还有虚假爱心接力型,如声称“一名北京三中的学生叫谢露,13岁,消失几天了,爱心接力,我的好友们都帮忙转下,必有好报。”中山公安分析,“爱心转发”、“接力寻人”等充分利用微信的传播特点,让我们动动手指就能做好事。经查证发现北京三中压根就没有谢露这个人,所以说即便是动动手指做好事,我们也应该核实后再转发,避免让网友的爱心沦为营销者获利的工具。
封建迷信型
还有一种是,“今天是貔貅生日”、“转了发财”、“转了为母亲祝福”、“不转遭遇厄运”,中山公安表示,这些文章以诅咒或爱心的形式让一些较迷信的阅读者不得不转。转吧,违背良心;不转,有点惴惴不安——发布者要的就是这效果。这类信息其实是某些人做的噱头,起到某种营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