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大型促销即将到来,北京市工商局11月2日特别发布“双11”警示,电商必须保证及时送货和退换修服务。工商总局此前也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大型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电商用“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11月4日《大河报》) 工商部门主动约谈电商,防止电商“先涨价后降价”虚构优惠促销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出现,不少网友不以为然。有的网友认为,靠发布“双11”警示,规范电商的经营行为,说明平时的管理规范不够,是“临时抱佛脚”;有的网友觉得,“先涨价后降价”已成电商促销惯例,约谈不是抑制电商先涨后降的灵丹妙药,还有的网友调侃,约谈电商,“太温柔了”。 作为一项管理制度,工商部门约谈电商,目的是重申相关规定,满足被约谈对象的知情权,防患于未然,或忠告、防止电商出现影响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与问题。依笔者看,不论禁止“先涨价后降价”的效果怎样,这样的约谈都是工商部门积极履职的表现,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法规尊严的必要举措。无论如何,我们不能把电商经营者存在的现象或问题,作为指责工商部门依法作为的理由。 不过,工商部门对电商经营者的管理,也有让消费者质疑的地方。比如,禁止电商“先涨价后降价”,缺乏与网友的互动,没有鼓励消费者举报的措施,对电商“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的处罚标准没有公开。相比约谈,这些办法或措施,对电商的触动更大,更能针对性地防范电商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也能刺激消费者的消费热情,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约谈制度的实施,某种程序上也传递了管理部门与涉事单位“套近乎”的信息。约谈本身或是严肃的,是一种工作程序,可约谈对公众所产生的影响,并没有管理部门想象的那么好。管理者与经营者通过交流,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甚至使禁令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影响规定的实施效果和处罚,不是没有可能。因此,管理部门只要通过正当途径,将相关规定或信息传递给经营者,强化执法处罚,更能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也能避免消费者的误解。 “双11”临近,电商、网友、物流等部门蓄势待发,与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需要十分吻合。不过,为了营造愿消费、敢消费的环境,工商部门主动约谈电商后,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双11”前后电商商品价格的动向上,积极动员或鼓励消费者对照“双11”前后的商品价格,举报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如果发现先涨价后打折、对消费者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等行为,工商部门应当积极介入,主动调查,严肃查处。只有严格的执法,才能验证约谈的效果,使消费者感受到禁令并非太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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