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已出台的租房提取公积金修订政策,从12月26日开始,公积金缴存人在中山无房产并且租房居住的,在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及其配偶每90日可以按租房方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前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30%。原有租住一般房屋每3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的政策取消。 “此次政策修订的最大亮点是租房提取公积金可在网上自助操作完成,前提是要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的修订,将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的职工家庭,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条件具体为:在中山没有房产并且租房居住;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 网上办理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或所属归集银行柜台签订《中山提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职工凭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租房提取,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公积金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提取金额定期转账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值得注意的是,租房提取公积金者在网上一次申请后,可以实现“一次申请,多次审批”,直到其条件变更。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查实职工隐瞒已有房产情况下申请租房提取,或职工申请租房经批准后购买、自建自住住房的,公积金中心将停止该职工的租房提取自助办理业务。 另外,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取政策及办理手续不变。公积金缴存人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90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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