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被众多粉丝客户声讨,周梦晗这个“90后”女孩,恐怕仍在“网红转战微商”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积累财富。去年11月起,陆续有买家在网络上晒出面部发红、长痘甚至长毛的照片,称使用周梦晗卖的“三无面膜”后皮肤被毁,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和激素依赖性皮炎。今年2月初,这个“明星”销声匿迹了。但朋友圈里和周梦晗一样的“网红”们以及她们的“微商事业”,仍在继续。(4月20日《新京报》) 当这位女神级“微商”在现实和网络上炫耀自己“年入7 位数”以及各种奢华生活的时候,那些通过她购买了面膜的消费者,却因为遭遇了“三无产品”,导致美容成了毁容而正在承受无尽的痛苦。而当这些消费者感觉上当受骗,想找这位“微商明星”讨个说法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失联了,于是曾经的“女神”,瞬间成了众多受害人眼里的女骗子。 谁都无法否认现在网络 “微商”的火爆程度,除了普通网友摇身一变成为各种产品的代理商之外,那些曾经的网络红人也利用自己身份的优势,把自己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的粉丝变成了营销的对象,潜在的客户,开始向粉丝推销各种各样的产品。而这些产品来源于哪里,质量如何,有无效果,消费者却只能凭对方一张嘴在说,更何况对于很多网友来说,向自己推销产品的“微商”本来就是微信朋友圈里所谓的朋友,即便发现产品货不对板,也碍于面子和交情,不愿意深究,而这也正给了很多“微商”肆无忌惮“杀熟”牟利的空间。 微商乱象导致的后果,终于从线上蔓延到线下,一些不甘心上当受骗的消费者开始寻求现实中的解决问题之道,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维权的艰难。因为对于网络“微商”这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国家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监管,监管部门在很多时候也往往有心无力,鞭长莫及。更何况,这些网络“微商”在兜售产品的时候,所留的各种联系方式都是临时性的以便事发之后自己逃之夭夭,所以即便真有工商、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重重困难,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对于当前的这种微商乱象,首先需要消费者多些自我保护意识,市场和交易面前,利益总是会超越所谓的友情,更何况对方在你心里是朋友,但你在对方心里或许只是“杀熟”的对象。但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政府监管尽管完成补位,不能长期缺席。对于“微商”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形态,既需要在法律层面做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政府监管有法可依,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更新和升级自己的监管思路、监管手段,最终的目的是把“微商”纳入法律监管的轨道,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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