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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公交职工喜签新劳动合同
2008-01-25   来源于:中国公交网  【收藏本文
   为保障职工权益,自本月1月16日起,邢台市公交总公司在本市率先根据新版《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邢台公交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社会履行了服务市民的职责,在企业使职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此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更加解除了广大职工的后顾之忧,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也为企业用工提供了保障,为邢台公交公司取得今后更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为职工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履行双方权益的相关条款。此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已与1000多名职工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新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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