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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车主收到广州交警开出的一张“特殊罚单”
南沙港快速路上驾车超速10%以下不扣分不罚款但要去广州接受教育
2016-03-08   来源于:中山商报  【收藏本文

    商报讯 近日,中山的王先生开车去趟广州,回来后收到一张“特殊罚单”:不扣分、不罚款,但必须本人到广州交警支队接受警告教育。记者了解到,从去年起,便有不少广州周边城市的车主收到这样的“罚单”。中山交警称,中山未对C证驾驶员实行这类处罚。超速不足10% 必须到广州接受教育
    王先生说,罚单上注明,他在南沙港快速路番禺区路段驾车超速10% 以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等规定,处以警告,具体要求驾驶者本人到广州交警支队接受教育。“也就是说,不扣分、不罚款,但计入交通违法系统,要消掉必须得亲自走一趟,否则汽车无法通过年审。”王先生说,“这招真的够狠。”
    为此,王先生专门向单位请假半天,找了一个同事陪他一起去。到了广州交警支队,要排队取号,“流程很简单,先拍照证明我是违章的驾驶人,然后打印处罚单、签字、按手印,并没有真的教育我。”王先生说,去广州一趟很麻烦,路桥费加上油费近200元,还请同事吃顿饭,“这些都是次要的,关键是耗费半天时间。”中山未对C 证驾驶员实行类似处罚
    类似王先生的遭遇,中山车主多不多?中山交警有无实行类似的处罚?昨日,中山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交警并不了解有多少中山车主在广州违章,不过中山交警暂未对C证驾驶员实行类似处罚。
    该负责人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持有B证以上的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C类驾驶证则是按照记满12分直接参加学习。
    网友:如此“麻烦”处罚,会让车主长记性
    对王先生的遭遇,有网友表示,这个处罚并不少见,去年很多车主都收到了。也有网友称,虽然不扣不罚,但让车主付出了时间、精力等成本,比直接扣罚更“狠”。还有网友称,这样的处罚对异地车主太麻烦,能否在中山的机器终端办理?或通过视频解决?但也有网友称,如果简化了处罚程序,违章者就不当回事了,通过这样的“麻烦”让车主长记性,加大违章成本,相信是这个处罚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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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种违反限速规定行为不扣不罚
    根据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仅为指导意见,各地实施细则不同),对4种违反限速规定但未造成后果的交通违法行为仅予以警告,而不再罚款和扣分: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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