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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继续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年票免收滞纳金期限延至6月30日
2016-05-20   来源于: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近日,一份《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我市公职人员依法缴交车辆通行费年票工作的通知》在网络上广为传播。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该通知确实是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印发,并决定由交通局统筹负责全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征收工作,将今年年票免收滞纳金期限延长至6月30日。同时,今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征收年票,取消高速代收次票。
    ■我市今年继续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发改委 《关于中山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中山今年仍需征收年票。“年票的收入将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用于市内收费公路的贷款还本付息及日常维护。”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网上流传的通知,该负责人进行了证实,该通知是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财政提供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人员,应当起到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车辆通行费年票缴交工作。“会议决定各镇区、各单位有责任督促落实本镇区、本单位(含下属单位)公职人员依法按时缴交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未按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督促责任的镇区、单位将会在全市予以通报。”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通知以往也有发出,去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发出《关于配合做好车辆通行费年票依法缴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镇区、各单位干部职工(车主)依法缴交我市通行费年票。
    该负责人还表示,今年我市继续实行年票制,所以不单单是公职人员,其他车主也应当按时缴交年票,否则将有滞纳金产生。
    ■今年12 月31日24 时起停止征收年票
    今年以来,年票风波持续发酵,其合法性等问题受到市民质疑。今年2月23日,广东省交通厅厅长曾兆庚在回应媒体时公开表示,将逐步取消年票。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今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征收年票,取消高速代收次票。
    据悉,目前纳入中山年票制收费公路有中山市坦(洲)神(湾)公路、古神公路、沙古公路等9个项目,其他后来新建的干线公路项目还贷和维修管理费都不从年票制收入中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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